客家人的口傳文學
黃新發
課程目標
在民俗學範疇中,沒有文字或雖有文字而不善於應用的民族,常發揮其智力於故事、歌謠、諺語、謎語等口語創作,此種口傳藝術,有其特有的敘事、音韻結構及美學,又被稱為口傳文學。民俗學家認為,口傳文學所表現的,是人類初期的推理、幻想、記憶、聯想、理想等,顯著的反映了其所生存時代的社會形態與生活意識。這些先民所遺留的言語或行為,有其共通的性質,而其之所以能被承認或保存,不是由於文字的記載或科學證明,而是透過習俗與傳襲,連綿不斷的傳至後代。
客家人歷經長期的顛沛流離,亦累積了許多口傳文學,成為客家文化的重要特色。這些客家口傳文學蘊含了深刻的客家文化與客家意識,大致可分為故事、笑譚、詩對、山歌、諺語、山歌等體例。本課程的目標,即嘗試進入、掌握並理解客家口傳文學世界,並希冀透過此客家口傳文學課程的介紹,使學生能更進一步了解客家族群的文化特質及其生活意識。
本課程主要內容如下:
(一)故事
1. 客家「講古」的特色。
2. 客家「講古」和閩南民間故事之比較。
3. 故事舉隅。
(二)笑譚
1. 客家笑話特色。
2. 笑譚舉隅
(三)詩對
(四)山歌
(五)俗諺
預期成效
1. 使學生了解客家「講古」的特色及其與閩南語民間故事之差異。
2. 使學生了解客家笑話特色。
3. 使學生了解客家詩對特質。
4. 使學生了解客家山歌特質。
5. 使學生了解客家俗諺特質。
6. 透過此客家口傳文學課程的介紹,使學生能更進一步了解客家族群的文化特質及其生活意識。
黃新發老師學經歷介紹 http://www.tpde.edu.tw/view4.htm
學歷: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育政策與行政學系博士班
經歷:
教學經歷
(1) 專任教師 : 苗栗縣西湖國民小學教師
(2) 兼任教師 : 台灣省立苗栗高商兼任教師
台灣省立苗栗高中卓蘭分部兼任教師
私立嶺東商專兼任講師
國立新竹師範學院進修部兼任講師
國立聯合大學進修部兼任講師
行政經歷
(1) 督學: 71.6 – 73.4 苗栗縣政府教育局督學
(2) 課長: 73.4 – 76.10 苗栗縣政府教育局學務管理課課長
(3) 主任督學: 76.10 – 79.6 苗栗縣政府教育局主任督學
(4) 視察: 79.6 – 80.8 台灣省政府教育廳第四科視察
(5) 省督學: 80.8 – 81.4 台灣省政府教育廳督學(駐區台南縣)
(6) 局長: 81.4 – 83.10苗栗縣政府教育局局長
(7) 省督學: 83.10 – 85.8台灣省政府教育廳督學(兼教職員福利會總幹事)
(8) 總經理: 85.8 – 86.10 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台灣書店總經理
(9) 科長: 86.10 – 87.10 台灣省政府教育廳第四科科長
(10) 專門委員: 87.10 – 88.6 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專門委員
88.7 – 迄今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專門委員
(11) 代理主任: 91.12 –91.12 教育部台灣省中等學校教師研習會代理主任
(12) 兼任主任: 91.12 – 迄今 教育部台灣省中等學校教師研習會兼任主任
2008年8月15日 星期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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